2026年6月2日上午10时,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薛蕾发布《2025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并介绍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有关情况。出席新闻发布会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司翔峰,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鲁学悟。
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的底线任务,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纵深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美丽甘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绿色已成为甘肃最鲜明的发展底色、最深厚的潜力优势。
在六五环境日到来之际,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薛蕾女士,请她发布《2025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并介绍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有关情况。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司翔峰先生,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鲁学悟先生,他们将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气象局等部门共同编制完成了《2025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今天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这是反映全省生态环境状况的公开年度报告。下面,就相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持续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切实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全面保障美丽甘肃建设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一是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2025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与2024年相比,六项污染物呈现“三降、二平、一升”,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NO2)、臭氧(O3)平均浓度值与2024年相比下降,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值与2024年相比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与2024年相比上升;全省优良天数比例、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与2024年相比下降。其中,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为25.5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与2024年相比下降0.8%;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为53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与2024年相比上升1.9%;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值为12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一级标准,与2024年相比持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值为18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一级标准,与2024年相比下降10.0%;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值为1.1毫克/立方米,达到日一级标准,与2024年相比持平;臭氧(O3)平均浓度值为130微克/立方米,达到日二级标准,与2024年相比下降5.8%;优良天数比例为89.2%,与2024年相比下降0.6个百分点;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3.24,与2024年相比下降2.4%。
2026年1-4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为31.9微克/立方米,与2025年(32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0.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为66微克/立方米,与2025年(65微克/立方米)相比上升1.5%;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值为11微克/立方米,与2025年(14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21.4%;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值为18微克/立方米,与2025年(19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5.3%;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值为1.0毫克/立方米,与2025年(1.1毫克/立方米)相比下降9.1%;臭氧(O3)平均浓度值为114微克/立方米,南宫28与2025年(116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1.7%;全省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7.07,与2025年(7.26)相比下降2.6%。
2026年1-4月,全省14个市(州)累计受沙尘天气影响798天次,与2025年(744天次)相比增加54天次,全省14个市(州)环境空气质量均不同程度受到影响。
二是水环境质量持续巩固。2025年全省74个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7.3%,与2024年(98.6%)相比下降1.3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体。西北诸河、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三大流域水质均为优,与2024年相比,水质状况保持稳定。全省共设地表水省界入境监测断面21个,其中Ⅰ~Ⅱ水质断面18个,Ⅲ类水质断面1个,Ⅴ类水质断面1个,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全省共设地表水省界出境监测断面19个,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全省51个国控地下水点位水质状况保持稳定。全省33个地级城市饮用水水源和109个县级城市饮用水水源中,除3个地级水源和5个县级水源受自然因素影响出现水质超标外,其他所有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标。
三是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可控。2025年全省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四是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25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92.2%,夜间达标率为88.4%;全省14个地级城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5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质量为“较好”;全省14个地级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4.1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
五是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025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其中,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综合电场强度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六是生态保护监管持续强化。常态化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联合印发《甘肃省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破坏问题线索处理处置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形成各层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闭环监管工作格局。以两个月为周期,结合快速监测和年度监测,组织推进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线索现场核查和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到位,努力维护全省生态安全稳定。根据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通报,2024年我省42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中20个生态质量变好,占比居全国前列。牵头起草的《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经2025年7月31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法治保障。有序推进全省第五次生态状况变化及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年度评估,配合完成甘南“山水”项目成效评估,部署荒漠化防治监督任务,开展“三北”工程区生态监督试点,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切实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七是健全完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为贯彻落实好财政部等5部委《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及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视频部署会议精神,配合财政部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坚持左右岸、上下游统筹谋划推进,加快建立完善黄河、长江、内陆河流域省内、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为实现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持续拓展省内流域补偿覆盖范围。坚持“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原则,2020年以来,累计安排省级资金3.6亿元,支持流域市县开展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截至目前,黄河干支流、黑河、石羊河、白龙江流域13个市州、39个县区建立起流域补偿机制,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形成“共担保护责任、共享治理成果”的协同治理格局。省际间横向生态补偿取得新突破,2021年、2023年与四川省签订两轮补偿协议,2023年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签订补偿协议,2024年与青海省签订跨省际补偿协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就我省与青海省签订协议后实现实质性补偿、与四川省签订协议后玛曲断面水质由Ⅱ类提升为Ⅰ类提出专门表扬。与陕西省签订嘉陵江流域、渭河流域甘肃陕西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在水质考核之外,首次探索将总磷、氨氮、高锰酸盐三项特征污染物改善状况作为补偿资金核算的重要依据。
八是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多维发力。强化碳排放指标管理,会同发改、统计、电力等部门单位探索建立“能碳协同”分析机制,2024年全省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比例达到时序进度要求。例行开展2024年度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8大行业132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组织22家发电企业连续三个履约期实现100%配额清缴,指导39家钢铁、水泥、铝冶炼企业顺利完成首次扩围履约,累计清缴配额5.82亿吨,盈余365万吨,成交二氧化碳1893.67万吨,交易额11.88亿元。敦煌首航节能等4个光热发电项目和庆阳、张掖、金塔、临夏4个林业碳汇项目已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系统登记公示,8个CCER项目的实施,预计年均减排二氧化碳64.03万吨,预计年均收益超5000万元,酒泉敦煌2个并网光热发电项目获得全国首批签发,签发减排量50万吨。建成“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服务平台”,参加生态环境部“明珠湾”气候投融资大会并作交流发言;已累计审核入库并推介57个项目,促成21个项目获得金融授信159.4亿元、到位贷款81.46亿元。出台《甘肃省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方案》,率先开展当归、黄芪、马铃薯种业、油橄榄等4项农特产品碳足迹地方标准编制工作,金川公司已开展镍、钴15个产品的碳足迹核算认证。发布甘肃省省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持续动态更新完善“甘肃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动态管理库”,积极推动清洁生产“一网通办”,强化清洁生产监管。2025年,全省共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133家(省级64家),验收122家(省级69家)。
在六五环境日系列活动筹备方面。2026年六五环境日以“全面绿色转型,共建美丽中国”为主题,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紧扣“十五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动员全社会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践行生态环保责任,进一步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扎实推进美丽甘肃建设。甘肃省2026年六五环境日主场宣传活动由省生态环境厅、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定西市人民政府主办,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定西市委宣传部、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安定区人民政府承办。本次系列活动贯穿全年,前期多项重点活动已陆续启动。主场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将于6月5日上午在定西市安定区举行,届时布设全省及定西市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科普、产业、装备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有奖问答、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打卡和“低碳骑行绿动未来”骑行等活动。目前各项活动已准备就绪,诚邀各位记者朋友们于6月5日上午前往定西市参加主会场宣传活动。
感谢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提问前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
记者:“十四五”期间,甘肃省统筹推进监测网络建设、能力提升、数据应用、人才培养,初步建成天空地一体化、全要素覆盖、省市县联动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生态环境监测支撑能力得到有效提升。请问甘肃省“十五五”如何谋划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谢谢您的提问,也感谢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十四五”以来,甘肃省始终坚持“陆河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统筹加强监测网络建设,系统提升监测能力,不断深化质量监管,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受地理条件复杂、资源禀赋制约、技术水平有限、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等多重因素影响,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仍存在网络布局不均、数智化水平不高、数据协同共享不畅、基层能力薄弱等突出短板。“十五五”期间,我省将以《甘肃省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方案》为依据,聚焦监测数智赋能,精准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推进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有力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甘肃建设。
一是实施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提质工程。优化点位布局,优先向生态脆弱区、新污染物监测等重点领域倾斜,确保“十五五”期间实现重点区域监测无盲区;强化天空地协同监测能力,推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地面监测联动,提升数据融合精度;补齐新型监测短板,加大新污染物、水生态、碳监测等领域设备投入,实现重点行业、区域全覆盖。
二是加快数智化转型,构建智慧监测体系。推进监测站点智能化改造,“十五五”期间完成省控以上自动监测站智能升级,基本具备自动审核、预警、运维等功能;推进数据“一网通享”,依托省大数据管理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协同共享;深化大数据应用,开展污染溯源、生态评价、风险预警模型研究,提升决策支撑能力。
三是强化基层能力与人才保障,夯实监测工作根基。加强县级监测站能力建设,聚焦实验室条件提档、仪器设备配齐、监测能力补强等关键环节,精准补齐县级监测站短板弱项,提升基层监测履职能力;引育复合型人才,加强与兰州大学、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等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定向培养监测复合型人才;稳定经费投入,将监测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设备更新、运维、培训长效保障机制,确保监测工作高效开展。
四是深化协同联动,提升综合支撑效能。建立监测执法监管闭环机制,实现预警信息实时推送、执法快速响应、整改效果跟踪评估;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建立跨省、市监测联动机制,协同应对跨界污染;构建符合甘肃特色的美丽生态评价体系,以数据支撑成效评估与目标考核,支撑保障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甘肃等美丽系列建设。
记者:2026年六五环境日主题为“全面绿色转型,共建美丽中国”,请问今年甘肃省六五环境日活动有哪些延续和创新?
感谢您的提问。六五环境日源于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我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开展宣传纪念活动,现已成为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平台、动员全民共建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向世界展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重要窗口,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广泛的社会认同。“十五五”期间,美丽中国建设迈向全新阶段,更加需要持续做好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营造共建共享美丽中国的良好氛围。
2026年甘肃省六五环境日系列活动既延续了往年六五环境日的优良做法与成功实践,又精准对接甘肃生态发展战略定位,在活动内容、形式载体、传播方式上实现创新优化。其中全国重点网络媒体甘肃生态环保行活动已于5月启动,邀请中央及省内外主流媒体记者,沿“渭水源头生态保护区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绿色农业示范基地生态工业园区风电光伏新能源基地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特色路线开展深度走访,同步推送图文与短视频宣传内容;“秦岭浩荡”甘肃生态文学作品征集活动正有序推进,优秀作品将汇编成集并正式出版发行;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展征集活动也在加紧筹备中,将集中展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与实践成果。此外,主会场活动将于6月5日在定西市安定区举办,各市州政府所在城市设分会场同步联动。活动延续往届成熟有效做法的同时紧扣“全面绿色转型,共建美丽中国”主题,深度融入定西发展定位,在内涵、内容、形式上实现全方位创新升级。主场活动始终紧扣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核心主线,完整保留全民行动倡议、生态文艺展示、低碳骑行等环节,同时持续面向相关媒体、作家代表及群众代表开放参与,坚守全民参与、全民共建的理念,推动生态环保理念持续深入人心。创新方面,今年增设“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四大主题展区,重点展示定西引洮工程、梯田改造、植被恢复等水土流失治理成果,以及绿色农业、生态工业、新能源产业的转型成效;首次新增《生态环境法典》宣传专区,邀请法律专家、环保骨干现场宣讲,解读法典核心条款、法律责任及公众权利义务,系统推进法典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同时发行《绿满陇中:生态蝶变的时光印记》图书,生动记录定西生态蝶变历程;宣传维度全面拓展,创新推出“万屏联动”公益宣传、生态文明宣讲云课堂、生态视听作品巡播巡展及《镜头下的生态画卷》画册编制,构建线上线下联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的立体化传播矩阵。
记者:近年来,新污染物监测工作受到社会公众广泛关注。2025年以来,我省在新污染物监测方面都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工作如何具体推进?
第一、科学优化监测布局,构建全域链式监测体系。2025年在2024年基础摸底监测之上,提档升级开展强化溯源监测。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布控,持续紧盯重点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关键排污节点;新增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夯实民生饮水安全底线;持续扩大企业排查监测覆盖面,将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监测企业扩充至73家,对30家高风险企业实施季度加密管控,同步增补城区污水处理厂纳入监测清单,逐步形成“摸底排查、精准溯源、重点加密”的梯度监测模式。2026年将严格对标国家“十五五”规划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有序推进新污染物监测工作。
第二、深挖监测数据价值,系统归纳污染演变特征。依托两年系统化试点监测数据,我省已全面掌握5大类51种重点新污染物环境赋存现状,归纳形成客观规律性特征。一是行业特征差异化明显,不同产业污染排放结构辨识度较高,各行业形成专属特征污染谱系,污水处理设施对不同类型新污染物的降解去除效能存在结构性差异。二是空间分布集聚性突出,污染物呈现区域性聚集分布态势,产业集中区域污染物检出种类更为富集,黄河干流重点河段及主要支流水系为关键管控单元。三是环境介质分异清晰,各类环境介质污染赋存特征各不相同,污染物自排放源头至下游水域呈现规律性迁移演变,全省饮用水源地总体状态平稳,生态环境风险可控。
第三、深化数据赋能转化,健全闭环治理管控体系。我们坚持“监测服务治理、数据支撑决策”工作理念,推动监测成果落地见效。一是搭建省级新污染物综合数据库,实现污染底数集中归集、动态管控;二是编制专项监测成果报告,为省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编制发布提供核心技术支撑;三是建立“监测-评估-管控-反馈”一体化闭环治理机制,针对行业治理短板科学提出工艺优化、管控升级建议;四是强化跨部门联动监管,加大高风险企业常态化监管力度,倒逼企业提质整改,切实将监测数据资源转化为风险防控能力、生态治理实效。
第四、夯实监测硬核能力,锚定顶层规划谋划长远布局。现阶段,我省已建成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体系,综合技术能力稳居西部省份前列。“十四五”时期,我省统筹硬件建设、人才培育与科研攻关,全面筑牢监测综合根基。依托专项经费配齐高精尖监测仪器,稳固纳克级高精度检测能力;常态化组织省市两级实操实训,淬炼综合素质过硬的专业技术队伍,连续两年圆满通过国家能力验证;同时积极参与国家监测标准制修订,不断沉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甘肃技术经验。
下一步,我省将紧扣国家“十五五”发展导向,持续优化监测网络、补齐技术短板,在紧盯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监测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地级市大中型城镇污水处理厂常态化监测,完善水土协同监测能力,强化科研共建与数据共享,不断健全现代化监测治理体系,为全省新污染物综合治理提供有力监测支撑。
感谢解答。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需要单独采访或者进行深入报道的媒体朋友请会后联系省政府新闻办。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各位发布嘉宾,感谢到场的媒体朋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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