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NG28(中国官网)-做可持续的未来网站

关闭
上证研究 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分析和总结
作者:小编 日期:2025-06-23 点击数: 

  

上证研究 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分析和总结

  根据华证指数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4月30日,A股上市公司中披露ESG报告(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的上市公司数量为2469家,占A股总体上市公司数量的46%,相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4%。其中,金融行业的上市公司ESG报告披露率最高,高达90%;信息技术行业的ESG报告披露率最低,为36%。

  本文针对A股上市公司ESG报告中关键指标的信息披露进行分析和总结,包括温室气体排放、碳减排路线、绿色金融、水资源消耗、废弃物排放、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员工流失率、ESG治理架构和ESG外部鉴证等指标。

  全球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日益增加,投资者、消费者、监管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越来越重视上市公司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努力和成果。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的温室气体披露程度有了较为显著的提升。

  根据华证指数数据,截至2025年4月30日,共有1856家A股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披露了温室气体排放量,可获取率约为34.3%(包含自行披露和经能源数据转换得到的排放量),相比于去年同期的26.15%提高了约31%,其中直接披露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上市公司有1603家,约占A股上市公司数量的30%。而另外253家上市公司仅披露了能源数据,未披露碳排放数据,约占A股上市公司数量的5%。范围一与范围二排放量的披露率分别约为26%和27%,而市场上关注度较高的范围三排放的披露率仅为约5%,范围三的披露率比去年同期均有所提升,但仍明显低于范围一和范围二的披露率,这可能是由于范围三排放覆盖供应链上下游全环节,数据采集和核算难度较大,且制度上缺乏统一要求和标准,披露自愿性不高。

  从行业角度分析,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一+范围二)可获得率排名前三的为金融、公用事业和能源行业,分别约为63%、52%和40%。金融行业的范围三排放的披露率最高,约为23%。可以看出,在温室气体排放的信息披露上金融行业披露的更加积极和全面。

  其中GICS 1级行业中温室气体平均排放量最高的是公共事业行业,其次是能源行业。数据显示,能源、原材料和公共事业行业的范围一排放量占其总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比例分别为85%、78%和75%,由此可见这些行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消耗了大量的化石能源,南宫28官方网站对一次能源的依赖性较高。

  图 3 2024年度GICS各一级行业本期与去年同期范围3排放的披露对比

  图 4 2024年度GICS各一级行业本期与去年同期范围一、二可获取率对比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加剧以及投资市场对于可持续投资关注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A股上市公司开始将碳减排纳入其中长期发展战略中,并积极探索和实践符合自身特点的碳减排路线。根据华证指数数据,截至2025年4月30日,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中共273家制定了明确的碳中和目标,披露率约为5.05%,同比2023年碳中和目标披露率增长约27.61%,同期增加了61家;共223家制定了明确的碳减排目标,披露率约为4.12%,同比2023年碳减排目标披露率增长约21.42%,同期增加了41家。本期共有46家上市公司通过SBTi进行碳减排路径的制定。

  根据华证指数数据,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对产品碳足迹认证越来越重视,共有258家上市公司进行了产品碳足迹认证,本期新增124家上市公司,其中共170家上市公司进行了2个及以上产品进行产品碳足迹管理与认证。

  在Soh Young In和Kim Schumacher《碳洗:与碳数据相关的一种新型ESG漂绿》(2021)一文中,将企业在碳排放方面的“漂绿”概括为十种表现形式,其中包括选择不充分、不完整、不一致的碳排放计量方法和使用模糊不清的碳测量指标。在A股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过程中,有些企业并未区分具体的碳排放范畴,有些上市公司披露的碳排放数据和能耗数据不匹配,导致经能源转换后的碳排放量与其自行披露值有较大差距,上述现象都可推测为有一定的漂绿嫌疑。其中部分上市公司并非有意漂绿,只是未按照官方统一标准进行规范的碳排放计量,导致披露数据出现前后不对应的问题。

  绿色金融是金融行业的ESG关键性议题之一。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可以促进环境保护及治理,引导资源从高污染、高能耗产业流向理念、技术先进的部门。根据华证指数数据,A股上市公司金融行业中所有商业银行均披露绿色金融相关数据,排名前四为国有四大行,且绿色金融余额总和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约22%,绿色金融余额/总资产的平均值与中位数均有所增加。

  根据华证指数数据,截至2025年4月30日,2024年度共有1738家A股上市披露了水资源消耗量,披露率约为32.13%,较上一年度增长了9.97%,各GICS一级行业用水量披露率均逐年上升。随着信息披露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市场对透明度要求的不断提高,A股市场的总体用水量披露率自2020年起就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在GICS三级行业分类中,平均用水量排名前三的是独立电力生产商与能源贸易商、电力和建筑与工程。独立电力生产商与能源贸易商和电力的用水需求主要集中在发电冷却、生产工艺等环节。建筑与工程的用水量主要集中在施工过程中,如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等。

  在水资源日益紧张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重视节水工作并采取行动,本期约有1.02%的上市公司制定了明确的中长期节水目标。除了水资源消耗的总量数据之外,中水使用量可以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上市公司对于水资源回收再利用的能力,可作为衡量上市公司在环境维度表现的重要指标。中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的回收再利用。本期A股上市公司中,中水披露率为2.55%。其中,12.88%来自GICS三级行业中的化学制品行业。

  尽管A股上市公司用水量的披露取得了一定进步,我们发现在用水量披露上有如下问题需引起上市公司的重视:一是部分公司对用水量含义的理解不透彻,在计算总用水量的时候未清晰说明是否包含循环用水量;二是少数公司的披露边界不完整,例如仅披露办公室用水量或总部大楼用水量。

  这些问题影响了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完整性,建议上市公司通过加强培训与指导来提升上市公司用水量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华证指数统计,本期分别有1077家、1102家及1263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废气、废水和有害垃圾排放量,披露率分别为19.90%、20.37%和23.34%,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增长。GICS三级行业废气排放量披露率排名前三的行业分别为电力公用事业、金属与采矿和。废水排放量披露率排名前三的行业分别为、机械制造和电气设备。有害垃圾排放量披露率排名前三的行业分别为金属与采矿、电气设备和化学制品。

  GICS一级行业中,超50%的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来自石油、天然气与消费用燃料行业,近85%的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来自公用事业和日常消费品,约75%的有害垃圾排放量来自公用事业和工业行业。其中,约80%的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来自GICS三级行业中的半导体产品与设备;约60%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来自GICS三级行业中的独立电力生产商与能源贸易商、个人护理用品;超过65%的有害垃圾污染物排放量来自GICS三级行业中的金属与采矿、复合型公用事业。上述数据显示,废弃物排放具有明显的行业集中特征。

  废弃物排放(废气、废水和有害垃圾)是环境维度中的重要的负面指标,对于公用事业、能源、原材料和工业是重要的关键性议题,我们发现上述行业的废弃物排放披露率均低于50%。

  在废弃物的披露上,我们鼓励上市公司同时披露废气和废水的总排放量和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有害垃圾和电子垃圾的披露上,应采取统一单位的披露方式,增加同业的可对比性,这样可以更好的反应出上市公司在废弃物管理上的绩效。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情况是评估和彰显上市公司为我国现阶段可持续发展之路所做贡献的重要指标。上市公司通过使用可再生能源,减少部分高污染、高能耗传统能源的消耗,从而为推动我国绿色经济转型贡献一份力量。根据华证指数数据,本期共有964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可再生能源使用量,披露率约为17.81%,与去年同期11.47%的披露率相比,同比增长55.35%。其中,GICS一级行业中原材料行业的可再生能源使用总量最高,占A股上市公司使用总量的39.25%,该指标披露率的快速提升反应了A股上市公司对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正在探索能源转型的方向。

  在A股上市公司所披露的可再生能源使用种类中,太阳能光伏发电总量占比约70%,说明在探索碳减排路径中,光伏发电/发热是当下主要采用的可再生能源种类。使用自发可再生能源最多的行业是非日常生活消费品,而公共事业、信息技术、原材料等行业上市公司是使用外购可再生能源的主力军。

  图 13 2024年度GICS各一级行业自发可再生能源各行业使用量(kWh)

  图14 2024年度GICS各一级行业外购可再生能源各行业使用量(kWh)

  本期可再生能源使用总量排名前十的A股上市公司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超50%的上市公司来自GICS 1级行业中的公共事业行业。同时,该行业中超80%的可再生能源总量来自独立电力生产商与能源贸易商,这一数据可以看出独立电力生产商和能源贸易商在能源结构转型过程中承担重要的角色。

  虽然A股上市公司关于可再生能源使用量的披露率正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但由于披露形式不统一,对数据信息的可读性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相关数据的横向可比性。我们鼓励A股上市公司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信息披露上,将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外购可再生能源与自发可再生能源区分清晰。

  在华证ESG评级体系中,绿色建筑是房地产行业ESG评价中的关键性议题。据华证指数数据,本期A股上市公司中,有812家房地产行业公司披露了绿色建筑信息,披露率约15%,相较于去年同期约25%的披露率,同比下降约40%,分析发现主要原因是部分房地产公司在2024年度报告中未进行存量绿色建筑开发信息的披露。在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中,中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L)和美国LEED为大多数房地产行业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目前绿色建筑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披露不统一的问题,这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披露数据的可读性和横向可比性。部分上市公司只披露当年增量数据而忽视存量数据的披露,我们建议在此类数据上,上市公司将存量和新增数据均披露完整,以保证数据披露的全面性。

  社会维度中的员工流失率间接反映了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和员工满意度,较高的流失率往往暗示着上市公司管理层面的领导力和管理质量存在问题,员工可能对公司的管理方式不满意,或者感觉到缺乏职业发展机会、工作环境不良或薪酬待遇不合理等。此外,流失率也反映了员工对上市公司的满意度和福利待遇的满意程度。根据华证指数数据,截至2025年4月30日,南宫28官方网站共有1078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员工流失率,披露率约为19.92%。在一级行业中,金融行业有近55%的公司披露了员工流失率,各行业的员工流失率的披露率较去年同期均有一定程度的升高;在三级行业中,本文选取披露员工流失率数目排名前十的行业,其中资本市场、电力公用事业行业均有50%以上的公司披露了员工流失率,且各行业的员工流失率的披露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同样显著升高。

  通过对比去年同期与本期GICS一级行业的员工总体流失率中位数发现,除通讯服务和医疗保健之外,其余行业本期流失率均高于去年同期,其中房地产和信息技术行业本期员工总体流失率排名前二。在GICS三级行业中,员工总体流失率排名前十的行业,流失率均超过15%,其中专营零售行业的员工总体流失率近30%,显示其员工流失问题相对突出,也间接证明该行业的员工流动性较高。

  图 18 GICS各一级行业员工流失率的上市公司数量(家数)与披露率情况

  图 19 GICS各三级行业员工流失率的上市公司数量与披露率(排名前十)

  A股上市公司对于员工流失率的披露中显示,其统计口径较多,例如全员员工流失率,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率和新员工流失率等,目前A股上市公司基本都是以全员员工流失率来披露。建议上市公司在员工内部管理和信息披露时,将该维度细化,可以更加清晰的展示出公司在哪个细分维度需要加强员工流失率的管理和调整。

  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治理中,ESG委员会与工作小组的设立是实现战略统筹与执行落地的关键机制,通常由董事会成员或专门委员会组成,负责将环境、社会与治理议题纳入上市公司长期战略框架,有助于对上市公司的日常运营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是上市公司提升ESG管理和表现的上市公司重要的内部组成。

  随着三大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中建议的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本期有967家A股上市公司设立了ESG委员会,约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20%,相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0%。有376家A股上市公司仅设立了ESG工作小组,约占上市公司总数的7%。从行业分布来看,在GICS一级行业中,其中约60%的ESG委员会来自工业、信息技术和原材料行业,金融行业的上市公司设立ESG委员会的比例最高,该行业内近60%的上市公司设立了ESG委员会。

  外部鉴证是预防ESG信息“漂绿”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A股上市公司对ESG信息披露的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对其ESG信息披露进行了专业的第三方外部鉴证。

  根据华证指数数据,截至2025年4月30日,有约200家A股上市公司进行了ESG外部鉴证,约占上市公司总数的4%,较上期同期约3%的鉴证率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提升比率并不明显。其中,在GICS一级行业中,金融行业是进行ESG外部鉴证最多的行业,约30%的金融事业上市公司进行了ESG外部鉴证。

  ESG在中国的发展起步较晚,但在我国“30/60”的双碳目标及相关绿色发展政策的引导下,促使ESG逐渐成长为衡量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通过本文对ESG中三个维度重点指标的分析,可以看出,A股上市公司的ESG相关指标的披露率逐年提高。

  三大交易所于2024年4月12日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并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且于2025年1月17日同时发布《可持续发展信息报告编制指南》。此外,上交所还于2024年11月6日发布《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这些对我国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正有力推动我国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数量以及质量。《指引》中除北交所并未设置强制披露主体范围外,沪深两地均设置“强制披露+自愿披露”的规范,充分适应我国当前环境监管需求的现状以及可行性。预计在未来的几年,A股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的信息将越来越全面、规范和统一,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直观和可对比的上市公司ESG绩效表现。

顶部